nkzhqg | 19 四月, 2008 14:18
争论的劳动法其实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其中主要就资方与劳方的劳动合同签订内容做出规范,出台之后就引起了巨大争议,种种争议在张莹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两会提案之中达到高潮,但是由于CPI暴涨以及其后的奥运圣火海外传递以及西藏拉萨暴力事件使得这个热门的法案争论几乎已经没有了。因为据权威的官方消息,修改的可能消失没有了。
毫无疑问,新劳动合同法的诸多规定对增加劳方的权益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也透露出了偏重劳方,增大企业用工成本,限制企业用工灵活的缺陷。对劳动者权益的合法保护是每个国家都应该做的,但是在现在中国的情况下,这样的法律对劳动者来说有害无益。据说在劳动法制定过程中,主要参照了德国的劳动法律,并参照了其他发达国家的劳动法律。我想说的是,不论参照哪个国家的法律,都忽略了中国的基本国情。因为一方面那个国家都没有如此庞大的劳动力群体,另一方面,那个国家的劳动者都是平等的,没有中国这样基于户口基础之上由社会保障不同,财产所有权分割与限制交易等各个方面的不公平组成的分割的劳动力市场。所以对劳动者的保护就不会体现在其他国家的对所有劳动者保护之上,而仅仅体现在对一部分劳动者保护上,同时,这种保护还损害了其他劳动者的利益,因为由于法律的强制作用,一些企业就会用裁员的方式来尽量降低新劳动合同法带来的损失。
从现实来看,上面讨论的受到保护的劳动者其实就是国企和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而广大的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中的可能因为这个新法规而受到损害。新劳动法出台以后,很多企业,包括知名的企业如华为等都掀起了裁员或者重新签订合同的风暴,而鲜有国企甚至政府来裁员规避风险。
以法律其中的一个条款为例,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的条件:一、工作十年;二、连续两次固定劳动合同。试想,在中国这样的国情之下,除了国企和政府公务员之外,还有几个人能够在一个企业工作十年?
据说西晋有个很强悍的皇帝晋惠帝,他有一句很强悍的名言出自:“时天下荒饥,百姓饿死,帝闻之,曰:‘何不食肉糜?’”(资治通鉴卷八十三)展开翻译成白话就是:“天下发生大的饥荒,很多百姓饿死了,晋惠帝听说这件事后,问大臣:‘百姓怎么会饿死啊?’大臣回答:‘百姓没有馒头吃啊。’晋惠帝奇怪的问:‘没馒头吃,为什么不吃肉糜呢?’”
在由于人民币升值造成美元结算的以出口为主要目的的制造业下滑,使得整个社会的就业下滑的背景下,许多背井离乡的民工,新毕业的大学生和中小制造企业的员工找不到工作的情况下,这部法律的据说主要起草者之一的全国总工会送给劳动者这样的一份大礼,与饥荒中的肉糜何其类似啊!